
任何時候發生這樣的事故,都會讓人感到難過,不安。但是,這次事故的背景更是讓人不安。
三都縣應急管理局已經向媒體證實,這趟大巴極是轉運隔離群眾的。但是,根據道路運輸規定,客運大巴在凌晨2點至5點是禁止運行的。
很顯然,因為是轉運隔離群眾,這輛大巴得到了“特許”,上高速也不會被交警攔下來。
如果真的是轉運隔離群眾,想到很有可能是一家三口、四口都在這輛車上,真的讓人不敢去想。
當然,發生這樣的意外事故是誰都不愿意看到的,我們也不能因為一次事故就反對整個防疫政策。但是,有一些在疫情中積壓下來的問題,我們必須要面對、要回答了。
1、可以穿著全套防護服駕駛嗎?
目前事故的具體原因還有待調查,但有一個細節特別需要關注,就是大巴司機是穿著全套防護服駕駛的。那么,這種情況會不會影響駕駛?答案是一定會。

穿著防護服駕駛的問題除了操作不利索,還有影響視線和密不透風帶來的高溫,導致身體肌能下降。
來看看2020年的一篇報道:
擁有二十余年的駕齡,郭柏南從3月8日開始參加轉運工作。“最初轉運時,不少司機擔心自己是否會感染病毒,我也不例外。雖然旅客們經過嚴格的檢測方能登車,我仍然止不住地有些擔心。”包裹在防護服中,受限的視野和高溫都讓這位資深司機有些無所適從,“駕駛中,觀察兩邊的路況十分重要,但嚴密的防護讓這一簡單的動作變得困難。而且,防疫要求規定車上不允許開空調,一趟轉運下來、全副武裝的我們早已全身濕透。”郭柏南說。

△ 2020-04-07《中山日報》截圖
我查了下,貴州三都昨日最高溫是34℃,今日最高溫是37℃,這種溫度,穿著防護服開車,如果不開空調,不會得熱射病嗎?
雖然《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對于能否穿防護服開車沒有明確規定,但是明確規定不能穿拖鞋,不能有影響駕駛的行為。從道理上來說,穿防護服顯然并不適合開車。
疫情已經3年,這個細節涉及千萬司機和群眾的身家性命,我們總不能一直不聞不問吧?
我們總不能認為給司機表彰一番,就能自動化解風險吧?
2、為了防疫,就可以不顧法律法規嗎?
疫情以來,各地實際上屢屢發生違背法律法規進行防疫的行為,比如入戶消殺、對不做核酸者進行行政拘留。其中最讓人側目的是各種硬隔離,比如強行封死樓道,封死出入口,這些行為明顯違背了消防法規。很多人都質問,如果發生了火災怎么辦?

是的,違背法規進行防疫,并不一定會產生災難事件,但是,那只是走運。“夜路走得多了,就有撞鬼的時候”。
這次貴州的大巴側翻事件,很顯然跟違反道路運輸規定脫不了干系。尤其要考慮的是,由于貴州這一輪疫情兇猛,已經下了限期“社會面清零”的命令,基層防疫部門壓力特別大,所以才有連夜轉移隔離群眾的情況。

可想而知的是,大巴司機已經連續工作多日,極有可能就是疲勞駕駛。
實際上,使用大巴連夜轉運隔離群眾已經是“常態”,干到凌晨2點多恐怕早就有了。
2021年12月17日,浙江諸暨大巴司機樓建勇執行隔離人員轉運任務中離世。頭一天他一直工作到凌晨7點,第二天下午再次執行任務,在等待隔離人員時心臟驟停。樓建勇司機去世很不幸,但如果他是在開轉運大巴的路上去世,那將會更加不幸。

在防疫的高壓下,為了盡快清零,只能都講政治,認為為了“大局”可以忽略法律,但是,當產生如此嚴重的后果時,有誰能承擔這個責任嗎?
我們的道路交警看見這種車輛上路,能不能把車子攔下來?要不要依法處置,還是只需要聽從領導命令?
這些問題不重視、不解決,發生事故就是一個概率問題,而次數多了,總會有發生的時候。
我想說,不管是你支持什么樣的防疫政策,但是都有一條原則:不要漠視此刻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