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舉報事件是法律案件,不是網絡小說,面對公開輿論指控,應尊重事實,然后做出判斷。
2、在被舉報事項得到驗證、證實之前,可以保持關注、質疑,但不應立刻評判涉事某一方,更不應辱罵、網暴。
3、對事實的判斷,應確保證據材料的信息的平衡、對等,以及來源的可靠可信,尤其雙方當事人發聲與權威機構的調查結論。
4、目前,在被單方面指控“行止不端”后,南開大學的這三名教授均未作出公開回應。這種情況下,南開大學、天津警方有責任出面,回應公眾質疑。

【李文韜】
5月7日,微博用戶“@不被自己的陰影”發出一則長文稱,“已經實名舉報南開大學APEC研究中心的李文韜副教授整整2年”。
這則長文,標題為《文韜老師說,處女身上有香味,妓女的陰道是下水道》。李文韜被指控:
“五六年前隱瞞婚姻誘騙讀本科的實習生……沒有任何權錢交易,被誘騙的原因更多的是我的原生家庭悲劇帶給我的認知失調……
后來被告知他其實婚姻正常,其太太跳出來罵我,我自己承受婦科病和蕩婦羞恥,得了好幾年的抑郁癥……
時隔五年,意外發現他當年和我‘戀愛’時還有其他交往五年的女友,還在酒局中炫耀嫖娼經歷和自己在夏威夷訪學時和各種族女生發生關系。”
舉報者在微博中稱,她覺得自己受到了很大欺騙,實名舉報了李文韜整整兩年,沒有任何結果。

【尹滄海】
今年2月,微博用戶“@北大女碩士舉報南開博導尹滄海”發文舉報,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尹滄海誘騙女博士考生,婚內出軌作風糜爛。
舉報內容稱,尹滄海利用導師身份將其灌醉,趁其無力反抗之際與其發生性關系。
舉報者稱,尹滄海曾以答應錄取她為博士生、參加畫展為由,騙取她的感情,婚內出軌,與她發生關系,最后又否認,與她斷絕關系,且尹滄海在和她交往期間,仍與另一名女博士同居。
她表示,尹滄海在一次酒后對她實施非意愿下的強奸屬實。可惜,她未能在第一時間保留證據。

在相關舉報材料中,舉報女生講述:
從第一次在酒后遭受尹滄海侵害時,就是一個預謀好的騙局,隱瞞已婚事實假借感情關系霸占她的肉體,并利用她的的求學心理,以“博士錄取”逃避懲罰。
尹滄海抓住了她的農村家庭無權無勢沒有能力反擊的弱點,在整個過程中一心求學的她被沖昏頭腦,導致被尹滄海一再傷害。
彼時,曾有媒體介入報道。尹滄海本人在回應大眾日報采訪時稱,舉報人是在造謠,未發生性關系,已報警。南開大學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則回應,對此事并不了解。
對此,舉報女生表示:
關于網上某些媒體對尹滄海回應“造謠、聊天記錄偽造”的報道,每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明白尹滄海是老狐貍。在她爆出來的聊天記錄中,談及雙方發生的三次性關系,以及“做女朋友”,尹滄海都沒有反駁,現在他卻予以全盤否認。
【 陳泰鎖】
微博用戶“@無敵小宇宙你腫么這么萌”從2021年開始舉報南開大學教師陳泰鎖,至今已有300多天。
為了舉報陳泰鎖,該女生甚至專門注冊了一個微信公眾號【致南kai大xue各部】,陳泰鎖被舉報“違反教學紀律、欺瞞大眾杜撰年齡、公權私用、道德敗壞、打擊報復舉報人”。

在舉報材料中,該女生提出了這些疑問:
(1)南開大學的各位領導如何看待陳泰鎖的這一行為?
(2)南開大學在招聘事業編教師時,負責教師陳泰鎖政審的是哪位領導?這位領導,是如何看待教師陳泰鎖全網通稿“90后”與實際年齡不相符的問題?
(3)南開大學宣傳部如何看待學校官網信息“1990年生”與實際“1988年出生”不相符的問題?
(4)南開大學是否有要求教師 “對外宣傳實事求是” 的作風要求?
5月10日,南開大學黨委教工部相關負責人回應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稱,學校已經關注到此事,非常重視,已收到對于尹滄海、陳泰鎖、李文韜三位教師的實名舉報,目前正在調查處理中。

但實際上,針對三名教師的舉報,其實已經持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南開大學在電話中回應媒體,表達“非常重視”的一個態度,僅僅是第一步。
關鍵在于,南開大學是否真的開始著手調查這幾位老師被舉報的事項,還是僅僅做一個表態?
上述三位女生,有的已經舉報了2年。舉報事項是真是假,至今沒有一個字的回應。
在教師被舉報事件中,不能辜負學生,也不能冤枉老師。縱然情感、性侵事件存在許多證據缺乏、難以判別的情況,高校也應該就已掌握的事實,有一說一,對社會、對全體在校的師生、已畢業的校友做一個解釋。
否則,高校淪為爛泥塘、垃圾坑,豈不令人心寒、羞恥?
事情鬧到今天這一步,說是個人情感、私德,已經說不過去了。甚至只以教育部門行政法規的標準來處理,都不夠嚴格了。
讓清白的歸清白,讓法律的歸法律吧。
希望南開大學實事求是,查明真相,按照法律嚴格處理,給當事人和社會公眾一個交代。